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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约章(病人权利与责任)

  1. 目的
     
    1. 病人约章阐述病人使用本中心服务时可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责任,目的在于增进医患合作及互信,促进医疗成效。
       
  2. 适用范围
     
    1. 此病人約章適用於所有於香港專科接受醫療程序或護理的病人。
       
  3. 病人权利与责任病人的权利
     
    1. 病人的权利
       
      1. 医治权
        1. 有权得到符合现时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。
           
      2. 知情权
        1. 有权知道本中心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资料及收​​费。
        2. 有权清楚知道你的病情、诊断、病情发展、治疗计划,包括常见的问题及其他可行的疗法。
        3. 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,以及药物在你的情况下会发挥的正常作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。
        4. 有权获知有关你的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。
        5. 有权知道医疗护理人员的姓名和职级。
           
      3. 决定权
        1. 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、检验或疗法,并获知所作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。
        2. 有权征询其他医生的意见。
           
      4. 私隐权
        1. 在不损害其他病人或职员之权利下,有权就你的私隐权、尊严、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获得尊重。
        2. 有权得到本中心将你的病情资料适当保密。
           
      5. 申诉权
        1. 有权提出申诉,并得到迅速及公允的处理。
           
    2. 病人的责任
       
      1. 应与医疗护理人员合作,保持信任及互相尊重。
      2. 应向医疗护理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你的健康状况、过往曾患的疾病、敏感症及其他有关详情。
      3. 应遵从医生提出并经你同意的治疗程序,及有关指示。
      4. 应征询保险公司,以明了医疗保险单的详细保障范围。
      5. 应准时应诊,如不能依期赴诊,应尽早通知本中心。
      6. 不应要求医疗护理人员提供不正确的资料、收据或病假证明书;或将不正确资料载入你的病历纪录。
      7. 应小心保管你的个人财物。
      8. 应向提供服务的医生及本中心缴交所需费用。